黃建平此次提交的建議是抑制“傍名牌”行為,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轉型升級。他認為,“傍名牌”是指擅自將他人知名字號或商標作為自己字號申請登記企業名稱,並以多種方式在市場上使用,製造市場誤認、混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。要實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需要營造一個公平競爭、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。建議梳理和完善相關法規,結合當前工商登記改革中推行的“寬進”與“嚴管”做法,改進相關登記制度。建立統一受理知識產權民事、行政和刑事案件的知識產權法院,做到對侵權行為的快速有效打擊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,提高企業自主創新、轉型升級的積極性。  (原標題:抑制“傍名牌”保護知識產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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